督办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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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科对外业务

一、证照领取

1. 申请人提交OA“证照申请”流程(审批流程详见下图)。

2. 流程审批完成后,申请人凭OA“证照申请”流程流水号到督办科审核领取证照(办理地点:A1行政楼302室,联系电话:020-61787169),依据现场指示扫码填写领取信息。

3. 在证照复印件空白处备注证照用途及日期,加盖公章(公章加盖地点:A1行政楼310室)。

二、校长信箱(邮箱地址:president@nfu.edu.cn)

1.校长信箱用于受理师生员工对学校有关工作的建议、意见或情况反映,不作为具体工作的办理渠道。信箱受理范围包括: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学校有关单位不受理或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等。

关于我校教职工违纪与违法行为等问题,请咨询监察与审计处,电话:020-61784099,邮箱:jcsj@nfu.edu.cn。

关于我校教职工师德师风监督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干部处,电话:020-61787998,邮箱:rlzyb@nfu.edu.cn。

关于我校后勤管理相关问题,请咨询总务处:电话:020-61787101,邮箱:zwb@nfu.edu.cn。

关于我校图书馆管理相关问题,请咨询图书馆:电话020-61787371,邮箱:tsg@nfu.edu.cn。

2.来信内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真实客观。

3.来信所反映或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具体、详实,包括具体时间、地点、人员等,便于取证或实地调查。

4.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必要时我们会与您直接电话联系,匿名或虚名信件不便处理。

5.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不重复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三、发文挂网

1. 学校办公室督办科发文挂网对外服务仅针对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目。

请在“发文审批”OA流程完结后,凭OA流程流水号联系学校办公室督办科(电话:020-61787171、邮箱:xb@nfu.edu.cn)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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