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科对外业务
一、用印
(一)秘书科管理的印章类别
学校公章
学校钢印
党委印章
校长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办事步骤
1.申请人提交OA“用印申请”流程(审批流程详见下图)。
备注:
(1)遵循一事一报原则,申请人提交流程时应写明印章类别、用印事由及数量等信息,并完整上传用印的全部文件。
(2)如申请事项属于有关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需先流转相关部门审核会签,一般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意见。
(3)使用学校公章、钢印、党委印章须分管校领导审批;使用校长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须校长、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审批人审批。未经审批同意秘书科不予办理用印。
2.流程审批完成后,申请人带齐用印材料,凭OA“用印申请”流程流水号或审批单到秘书科审核用印,用印后按规定做好登记(办理地点:A1行政楼310室;联系电话:020-61787368)。
(三)其他事项
学校转设过渡期内,按照有关规定须使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相关印章的,请联系秘书科出具用印证明后,前往中山大学印章室(南校园中山楼110室)用印。
二、公文领取
以学校名义对外发布的公文,拟文单位提交OA“发文审批”流程,经审批办结后,到秘书科领取加盖公章的纸质学校红头文件。(地点:A1行政楼310室;联系电话:020-61787368)
三、更名证明领取
根据工作需要,各院系可到秘书科批量领取加盖公章的中英文版“更名证明”(地点:A1行政楼310室;联系电话:020-61787368),学生到所在院系领取。
四、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粤政易)
(一)账号开通
1.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人填写《广州南方学院粤政易平台开通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秘书科收发文岗(联系电话:020-61787368),由秘书科汇总后报送至省教育厅办公室申请开通。
2.申请人收到开通成功政务短信后,下载“粤政易”APP登录账号使用,并在72小时内完成实名认证。
(二)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非涉密电子公文,应使用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送。各部门有报文需求的(来文通知中有明确交换至“省教育厅--处室收发文岗--省教育厅XX处室(单位)”),请按要求整理好材料后联系秘书科收发文岗(联系电话:020-61787368)报送。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后续如有开通二级单位收发文权限计划将另行通知。
五、金视通视频会议(联系电话:020-61787368):
根据来文通知,各部门组织会议时有使用金视通视频会议设备需求的,请提前联系秘书科借用及调试设备。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大道882号广州南方学院
邮编:51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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