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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23-07-10 00:00:00 作者: 点击:
南方学院校办〔2023〕21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管理,确保学术研讨和思想交流活动积极健康发展,参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经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学校制定了《广州南方学院关于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的实施办法》,经校长书记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南方学院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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