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学院校办〔2022〕37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有关规定,做好学校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认真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年度报告应全面体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严谨、条理清晰、数据资料真实准确。
二、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制度,细化公开事项,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
三、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的时段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分工安排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逐条对照信息公开清单,以确保信息均为适宜公开的内容,并于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下午4: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dnfzh@nf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信息公开材料”。
附件:2022年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含任务分解)
广州南方学院
2022年11月16日
(联系人:袁志,联系电话:020-6178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