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来源: 时间:2023-04-19 00:00:00 作者: 点击:
南方学院校办〔2023〕7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宣传工作,规范校级官方媒体平台内容投稿与审核发布工作,提高新闻稿件质量,参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经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学校制定了《广州南方学院校级官方媒体平台投稿与审核发布管理办法》,经校长书记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南方学院
2023年4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广州南方学院通讯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广州南方学院校园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大道882号广州南方学院
邮编:510970
友情链接
常用链接